深圳争取立法权遇阻
时间:2014-10-01 13:45来源:未知 作者:zhi
深圳人确实有想法。张灵汉时任深圳市市委政策研究室条法处处长、深圳市法制局局长,被认为是深圳取得立法
权的第一功臣。他说, “深圳要搞立法,并不是深圳自己的要求,中央下文件颁布建立深圳特区的政策时,要求把改革开
放政策法制化,通过立法对外公布和保障实施。只有法律才能让境外人士相信,人家才敢来投资。而深圳一直都是靠红头
文件来操作,按现在的说法就是‘暗箱操作’”。
随着特区的不断发展,很多问题暴露出来,有些创新的东西通不过,深圳就更急着取得立法权。l98T年夏,广东
省经济法研究中心在深圳召开研讨会,张灵汉在会上抛出立法权话题。一位老干部说: “我不能苟同,广东被授权立法,
你也要立法权,这样广东不是多头立法了吗?一个省弄得四分五裂的,违反国家法律的统一原则,我不赞成。”这个话题
辙辩了三天,没有结果。
1988年1 1月,中央决定同意给予深圳立法权,但不同意深圳设立立法委员会,要成立深圳市人大,并授权人大立
法。l989年4月4日,全国人大七届二次会议上,深圳立法权的议案遭到了反对,上海、广东两个代表团意见都很大,议案
未能提交大会表决,而变通为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深圳市产生人大及其常委会后,再对国务院的议案进行审议。这意味
着这一议案的讨论范围从全国人大代表层面缩小至全国人大常委层面。
议案表决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冲说: “反对的举手。”即便这样,也有不少人举了手,反对和弃权率
高达40%,彭冲看了一下会场后马上宣布“通过”。
后人所不知的是,深圳本来打算学习香港的做法,不设人大、政协,但为了争取立法权而作了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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