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天下资讯 > 资讯分享 >

优先股股东的特别权利

时间:2014-06-26 03:35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优先股股东的特别权利就是可优先于昔逼股股东以固定的股息分职公司收益并

在公司破产清算时优先分职剩余资产.但一艘不能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其具体的优先
条件必须由公司章程加以明确。
    一艘来说,优先股的优先权有以下四点,即在分配公司利润时可先于昔逼股且
以约定的比率进行分配当股份有限公司因解散、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时,优先股股东
可先于昔逼股股东分职公司的剩余资产优先股股东一艘不享有公司经营参与权.即优
先股股票不包含表决权,优先股股东无权过问公司的经营管理,但在涉厦到优先股股票
所保障的股东权益时,优先股股东可发表意见并享有相应的表决权优先股股票可由公
司赎回。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